【导语】:长春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,方可申请办理登记上牌业务,电动车上牌流程详见全文。
长春电动自行车上牌流程
1、准备好上牌材料: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;购车发票、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;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;
2、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点,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,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;
3、申请人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现场选取号牌;
4、登记核发号牌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核发正式号牌:
(1)所有人提交的证明、凭证无效的;
(2)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;
(3)未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的;
(4)来历证明、出厂合格证明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;
(5)改变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结构、构造的;
(6)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的;
(7)属于拼装电动自行车的;
(8)属于被盗抢的;
(9)其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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